搜索
商网头条
行情分析
客户案例
行业资讯
工信部: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企业铜、铝回收率应不低于98%
废金属 34494人 2024-08-15

近日,从工信部获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今天公开征求意见。

《条件》对再生利用企业要求,铜、铝回收率应不低于 98%,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 98%,杂质铝含量低于 1%,杂质铜含量低于 1%;冶炼过程锂回收率应不低于 90%镍、钴、锰回收率不低于 98%,稀土等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 97%,氟固化率不低于 99.5%,碳酸锂生产综合能耗低于 2200 千克标准煤 / 吨;采用材料修复工艺的,回收利用的材料质量之和占原动力电池所含目标材料质量之和的比重应不低于 99%。

《条件》对梯次利用企业要求,应核实废旧动力电池来源,确保用于梯次利用的废旧动力电池来自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应具备检测动力电池性能指标的技术手段和能力,配备充放电测试、电压内阻测试等设备,开展电池状态评估,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 3 部分:梯次利用要求》(GB / T34015.3)判定其是否满足梯次利用要求。

免责声明:

  • 此内容系来自互联网,不代表回收商网赞成此内容或立场。
  • 以上信息均由回收商网(www.huishoushang.com)收集报道,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合作!
  • 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fuwu@huishoushang.com删除

字母搜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新手指南 | 支付方式 | 意见投诉 | 廉正举报 | 友情链接

客服热线:400-707-9877 电子邮箱:fuwu@huishoushang.com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358号天山银河广场C区商办楼01-611

Copyright@2008-2025 HuiShouShang.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回收商网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冀B2-20170010 冀ICP备09021528号-1